时间:2021-3-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炳三区新丰路

市四十二中小沿线居民

注意啦~

9月25日起

该路段将设置为全路段禁停区域

严禁社会车辆停放

请大家相互转告哟~

关于取消新丰路四十二中小路段临时停车区域告知书

各位车主及驾驶人:

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根据《攀枝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年)》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市公安局建成区车辆停放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安排和部署,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自9月25日起,对新丰路四十二中小路段靠公园大地一侧原设定为18:00-次日8:00允许临时停放规定予以取消,设置为全路段禁停区域,严禁社会车辆停放,否则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第66条第4项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计3分的处罚。

请各位车主及驾驶人相互转告,感谢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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