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年度复查验收和新命名的 市级文明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复查验收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攀文明办〔〕16号)精神,按照《攀枝花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攀文明委〔〕11号)要求,开展了-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和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市-年度复查验收和新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若对公示名单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7日内,书面或电话实名反映。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名义反映应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联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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