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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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05-18

回复时间:-05-30

您的姓名:逍遥走四方

信息类别:咨询

信件编号:00518183

信件标题:有关购房补贴事宜

信件

内容

尊敬的王市长:

您好!我于年4月份购买了万象城的房子(平),根据年出台的《攀枝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自该意见执行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m2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5%的购房补贴,每套房屋补贴最高不超过元。”我是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请问这个购房补贴如何申请啊?

信息

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攀枝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自年10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5%的购房补贴,每套房屋补贴最高不超过元。因棚改政策优惠远高于此政策,棚改购房户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申请购房补贴的办理程序是:待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房屋登记权利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委托书、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合同备案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资料,按照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到政务中心房管局购房补贴窗口办理(目前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暂未发布)。

  感谢您的来信。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5月29日

来源:攀枝花公众信息网

编辑:黄薇为

攀枝花发布

攀枝花党务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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