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攀枝花市商务局等14部门印发《攀枝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聚焦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大行动。力争到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年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量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50%,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成。 重点推进汽车“换能” 图片来源:千库网(已获授权)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为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购买新车补贴三种,三种补贴不叠加享受。 加快汽车报废更新。年4月24日起至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元、元补贴。 推动汽车置换更新。年6月1日起至年8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老旧汽车购买7座及以下乘用车新车,根据新车能源类型及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转让燃油、新能源乘用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元、元补贴。转让燃油乘用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元、元补贴。 新车购买更新。年9月15日起至年11月15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7座及以下乘用车新车,根据新车能源类型及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购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元、元补贴。对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元、元补贴。 推进家电“换智”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更新消费。年6月15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旧家电(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洗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并购买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的电视机、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商品最高补贴不超过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元。 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图片来源:千库网(已获授权) 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消费。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活动期间鼓励家居经营主体推出促销优惠政策、以旧换新专享等多种促销活动。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政策,对年6月1日至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市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统筹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市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 记者:岳蕾娅张珊珊 编辑:李青梅刘婷 校对:伍攀 审核:孙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