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7-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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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上路

大家都知道要靠右、靠边行驶

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

应该如何过公路

不信?

咱们往下看~

近日,市民罗某驾驶川D号牌小型轿车沿攀枝花大道由密地桥方向往炳草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民建路段福利院三叉路口时,遇詹某驾驶自行车横过公路,两车相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詹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依法认定

詹某驾驶自行车横过公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罗某驾驶车辆行经路口未减速观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自行车安全性能低

防护装置少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所以市民朋友驾驶自行车出行

要遵守交通法规

应该多观察、慢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攀枝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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