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春季学期安全工作会

年3月5日上午,向阳实验学校召开春季学期安全工作会,学校班子成员、后勤处、德育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蒋德奎副校长传达学习了区教体局关于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的精神,重点对本学习学校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五是加强各类安全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四是加强校门的安防和安保工作;六是做好各类安全教育、检查、演练的工作简报;七是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为落实学校安全清单管理,学校梳理了攀枝花市向阳实验学校安全管理清单,会上蒋德奎副校长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逐条进行了认真学习,梳理了校园防疫、消防、交通、周边环境、食品安全、遇险自救六个方面的安全提示,要求班主任把相关工作传达到位,落到实处。学校安全员章智岗老师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校园扫黑工作、安全平台的使用等工作进行了补充。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杨英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筑牢安全底线意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责任清单的任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及时的将本次安全会议的精神传达给全体教职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养成工作留痕的习惯,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二、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

三、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

四、不准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

五、不准在林地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

六、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

七、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八、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九、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

十、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

二、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尾。

三、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

四、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五、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

六、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

七、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八、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九、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

十、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刚发生的火;

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编辑:唐德群

校对:岳斌

审核: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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