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春天病来袭这几种春天宝宝最容易得 http://www.sumiaom.com/glbjs/5429.html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6号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年第6期(拍卖第4期)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D2# 东区瓜子坪 约.18㎡(52.2亩)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商业用地(W1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0%;容积率:小于等于1.8(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等于15%。 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东区攀密片区瓜子坪单元-D2#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物流仓储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万元 万元 30万元/次 -H15# 花城新区干坝塘片区 .07㎡(2.7亩)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兼容比例: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包含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小于等于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0%。 2.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F34-B1/-02地块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商服用地40年 万元 万元 20万元/次 -H1# 花城新区干坝塘片区 ㎡(16.1亩)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兼容比例: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包含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小于等于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5%。 2.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F21-B1/-02地块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商服用地40年 4万元 4万元 70万元/次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D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者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5.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 7.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土地竞得人提供宗地及周边给排水、电、气、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及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位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气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者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0.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版)。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H15#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竞得人应按照花城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对宗地西北侧临炳仁路绿化带进行打造,按照《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应与该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并确保其公共性,除需设置的车行出入口外,不得在地面上设置任何建筑物。建成后无偿移交花城新区管委会,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为满足花城新区供水需求,竞得人需按照花城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在宗地±0.以下修建.4㎡的加(减)压泵站设施(含2座单座规模为1m3的减压兼吸水池)。 6.竞得人在开展前期工作时,应重视地块基础资料收集,做好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宗地范围内已形成的挡墙、堡坎、涵洞等储备土地基础设施自土地出让时起自动由竞得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对其安全和质量负责。 8.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气及其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电力线路搬迁工作由花城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版)。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H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宗地内有永久电力设施(变压器室),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竞买人要按照花城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在该宗地打造花城新区商业潮流中心,其中打造时尚商业街建筑面积不少于4㎡,引入品牌商家不少于30个,其中主力店不少于2家;引进国内知名康养管理机构,运营康养旅居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商业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19㎡。该商业中心的打造及运营监管由花城新区管委负责。 6.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宗地范围内已形成的挡墙、堡坎、涵洞等储备土地基础设施自土地出让时起自动由竞得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对其安全和质量负责。 8.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气及其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版)。 13.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4.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宗地开发时应妥善处理好与相邻小石潭公园的关系,场地竖向和景观设计应结合公园统筹考虑。宗地靠炳仁线一侧的绿化带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花城新区管委会的要求无偿打造。 16.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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