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0日下午,记者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获悉,当天,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对原攀医院院长殷光义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年至年间,殷光义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没收个人财产万元,并对随案移送的赃款现金元、牧马人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赔的受贿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殷光义在担任攀医院院长期间,于年下半年至20年7月,先后三次非法收受四川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某医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50万元,并为其在医疗设备销售、设备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同时,被告人殷光义在担任攀医院院长期间,先后两次通过其侄儿殷伟(另案处理)非法收受成都某仪器公司负责人张某所送现金共计80万元,并为张某在医疗设备销售、设备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20年至年,被告人殷光义多次通过其侄儿殷伟非法收受四川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梁某所送现金共计50万元,并为梁某在医疗设备销售、设备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光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年至年,利用担任攀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同时,鉴于被告人殷光义在司法机关尚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且在法庭上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判决后,殷光义当场表示将与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杨辉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摄影报道 本文编辑:袁艺蒲萍黄薇为陈燃 新闻爆料和投稿:您可以通过()点击本文标题下方的蓝色小字“攀枝花广播电视台”→北京治疗白癜风去那个医院中医如何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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