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7-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企业的生产逐步恢复到正轨。部分货车驾驶员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略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4月2日上午8时30分,余某驾驶川DHQ6XX号小型客车沿金沙江大道由密地桥方向往金江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造林局路段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横过公路,余某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前等待行人横过公路。鄢某驾驶川DXX号重型货车在余某驾驶的川DHQ6XX号小型客车后方,由于未保持安全车距且车速较快,鄢某采取的的制动措施未能有效避免此次事故,两车发生追尾碰撞,川DHQ6XX号小型客车被撞失控后与对向正在直行的皖MXX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川DHQ6XX号小型客车、川DXX号重型货车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造成了川DHQ6XX号小型客车严重受损,所幸的是小车驾驶员以及正在人行横道横过公路的行人没有受伤。

现场监控视频↓↓

4月2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当事人鄢某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鄢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途中,一定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控制行车速度,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留有足够的制动距离,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如果与前车距离太近,很容易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特别是随着近期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对货物需求量较大,货运驾驶员运输货物的途中,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忽略了交通安全的“人生大事”!

来源:FM88.5、攀枝花交警

攀枝花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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