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芒果早采早购的通告 为维护我区芒果品牌形象,引导和支持我区优质芒果产业的发展,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大力开拓市场,在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芒果市场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20日之前全区范围内禁止采摘、运销红象牙芒果。8月20日之前,全区范围内禁止采摘、运销凯特芒果。 二、由各乡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禁止早采早购工作的检查、巡查和劝解力度。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仁和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农牧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外运早采芒果的客商和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四、区境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集市、公路沿线市场、临时摊点等,凡销售早采芒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区内所有享受过各级政府补贴的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冷库业主、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以及村组凡进行早采芒果购销的,取消当年项目支持,三年内不得享受所有政府性补贴。 六、区内各果品电商企业、物流及快递公司,7月20日之前不得收购运销早采红象牙芒果,8月20日前,不得收购运销早采凯特芒果,对参与购销运输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经销、运销不合格农产品行为进行处罚。 七、在区农牧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禁止芒果早采早购举报点。 举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农牧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年7月14日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攀枝花日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