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四川在线记者唐子晴

记者6月17日获悉,攀枝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近期联合印发《攀枝花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在总结攀枝花先行开展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经验基础上,制定了三大方面11项任务清单,通过“年完善工作机制、年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年形成示范点经验”三个步骤,推动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建设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攀枝花于年12月成为全国18个DRG付费示范点城市之一。攀枝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DRG付费核心是“打包”付费,“针对不同病症划分病组,作为付费依据,不管过程中做了多少次检查,用了多少药,费用不变。”

根据方案,攀枝花逐步将一类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视同住院)纳入DRG点数付费范围,积极探索异地住院费用实行DRG付费。同时,完善按中医疗效价值DRG付费办法,完善严重精神障碍、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类、长期慢病等按床日点数付费办法,健全危急重症、高精尖新医疗技术支持政策。

此外,攀枝花还将探索DRG付费与医保基金监管及信用评价建设衔接。经过此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攀枝花已初步建成“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覆盖全面、监管有力”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医院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进一步提高疾病诊治能力,同时确保每一笔医保基金都用在‘刀刃’上。”该负责人表示,对医疗机构来说,医院提质控费增效;对参保患者来说,看病就医花费减少,个人负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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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付费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并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其目标是减少按服务项目付费,医院、医保与患者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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