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却在为学费生活费苦恼和着急 想申请资助 却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足条件…… 昨天(27日) 攀枝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了 攀枝花市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为小伙伴们上学读书保驾护航! 快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01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东区、西区范围内的“三儿”学前教育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3-6周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为最高减免保教费每人每年元,每学期开学时在就读幼儿园领取并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民族待遇县区范围内的学前教育资助: 实行民区全面减免保教费政策,即:我市的这三个民族待遇县(区)的所有在园幼儿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6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共元),不需申请,开学直接减免。 0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三免一补” (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含肉食补贴) (一)免除学杂费 全部学生均享受,免除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免除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元。 (二)免教科书费 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免教科书费。由省政府直接采购后配发,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 (三)免作业本费 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享受免作业本费政策,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 (四)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元,初中生每生每年元。申请办法:在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 (五)肉食补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肉食补贴,肉食补贴为每生每年元。申请办法同“一补”: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 03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申请办法: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二)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申请办法、评审标准、评定程序原则上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一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有三种标准,即市级重点高中元∕生·期,国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元∕生·期,其他高中学校元∕生·期)。免除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0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一)免学费: 免除全省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其中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除标准平均每人每年元。 (二)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20%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注:在我市市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户籍学生均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三)攀枝花市民区免费中职教育政策: 凡属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费教育。具体标准是: (1)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平均按元计算;(2)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元; (3)免费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元。其中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不与国家、省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重复享受。 05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政策 资助范围与对象为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 申请办法为: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到毕业高中或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0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 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元的贷款。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最长20年)。 07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 1.资助对象及标准。 从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幼儿家庭承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学籍进行统计和资助,跨县(区)就读的幼儿由户籍地提供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就读地享受资助。 2.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在首次入园、转园时,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家长书面申请于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幼儿监护人如实填报《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可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北京医治白癜风医院北京中科白殿疯正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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