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我市农村居民可以缴存公积金啦! 10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发《攀枝花市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实施细则》,从本月起开始办理农民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满6个月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待遇。 本市农民承诺持续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年龄18-55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50岁之间的,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农村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农村商业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申请书、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 月缴存基数不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农民人均月纯收入。缴存比例为10%-24%,由缴存人自选。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调整1次。缴存满6个月即可享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待遇。 对拒不履行承诺、获得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赞赏 |